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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8-06-13 10:48:09 来源: 作者: 编辑:王小平 点击:

  各乡镇(街道)工会,区直各系统工会:

  为了减轻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深入实施工会“送温暖工程”,确保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2018年,西峰区总工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下岗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018年,西峰区共救助贫困大学生150名。

  四、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职工子女向父母原所属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乡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审查加注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工会,由乡镇、街道工会审查收集好相关资料及证明后如期上报西峰区总工会复审。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A4纸书写申请1份;

  2、填写救助申请表;

  3、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4、本人及父母和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5、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原件),农民工需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6、家庭困难证明及收入证明。(低保证、农民工(工会会员)所属村部证明)

  注:3、4、5、6项需提交复印件各1份。

  五、具体要求

  1、各乡镇、街道工会,教体局工会要高度重视,对救助政策、程序、申报条件等全面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及家长都能知晓政策,按时申报。

  2、在申报过程中,请各乡镇、街道工会对辖区内符合资助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精准扶贫户子女优先考虑。

  3、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二本录取结束之日,过期不再受理;已取得教育、民政等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要按申报程序,先填报《西峰区困难农民工登记表》,再填写《西峰区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请表》。

  5、凡申请救助的困难下岗职工子女及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经上报市总工会审查符合救助助条件的,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救助。

  6、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申报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7、各乡镇、街道工会于8月8日前将“金秋助学”申报材料、汇总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区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13790

  西峰区总工会

  2018年6月13日